中国网5月14日讯 记者从海南相关部门获悉,5月12日,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社会监督员代表座谈会,海南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参加本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旅游委副主任朱洪武、敖力勇和省旅游委各机关处室相关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县旅游委(局)负责人和30名社会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
目前,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共聘任了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9506名。结合海南旅游实际,海南省向国家旅游局共报送了首批312名社会监督员,其中人大机关14人,政协机关19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117人,旅游专家19人,媒体17人,旅游者代表等其他人员126人。
会议首先为30名海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伴随着聘书颁发仪式的举行,30名社会监督员作为代表正式接受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聘任,成为海南省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其次,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就如何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作了重要讲话。
陆志远要求,社会监督员要正确理解角色功能,要代表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发展和旅游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要当好旅游企业和游客的代表。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要当好旅游主管部门的代表。充分发挥在各自单位和群众中的影响力,发掘正能量,积极协助旅游部门开展宣传,让发展旅游业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中引起更大的共鸣,引导更多的消费者践行文明旅游、理性维权的承诺,帮助化解误解和矛盾,使旅游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内赢得关注、理解和支持。要规范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监督行为。要积极了解旅游业基本常识、关注旅游行业发展动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盲目监督、人情监督、随意用“权”。要在监督过程中树立法治意识,注重自我规范,不要持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不要接受或者向被监督对象索取任何财、物,不要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利益。(伍策 木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