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8日讯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西南片区会议和8月15日省旅发委召开的全省整治以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专项行动动员会暨旅游行业服务监督工作会议精神,8月22日,丽江市整治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和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暨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丽江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旅游、工商、质监、物价、地税五部门对丽江市旅游市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和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的违规经营行为展开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
会上,丽江市旅游局局长和耀新指出,2014年上半年,云南旅游,特别是丽江的旅游成为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种种以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带来的游客投诉增多,网络留言散布丽江旅游的负面消息等恶果已严重影响了丽江市的旅游形象和声誉。年初,针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通过各区县、各部门和旅游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丽江市旅游市场上以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的现象,旅行社和导游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商品虚高标价、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问题,甚至导游和其他旅游从业人员出现辱骂、殴打游客等恶劣行为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守法依规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使旅游企业经营的路子“越走越窄”,这最终将导致市场萎缩,企业散失活力。“不合理低价”经营是当前旅游市场乱象的根源,再不整治,丽江市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痛下决心,敢用重拳,果断出击,按照国家旅游局、省、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继续落实好“十五不准”的同时,以打击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为重点,对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本次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包括:旅行社(含旅行社散客营业网点)广告宣传、产品报价中的不合理低价行为;组团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地接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组团社签订委托合同、接待游客在当地旅游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包括: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排斥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旅游服务,实施低价倾销;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车(船)及娱乐等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旅行社提供产品。三是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包括: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为吸引游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车(船)及娱乐等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垄断的行为。
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任务,专项行动查处认定的方法是:对旅行社,只要旅行社实际收取游客的包价旅游产品费用以及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实际结算的接待费用低于所采购的服务内容费用总和的,一律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依照《旅游法》进行处罚。对旅行社实际收取游客的包价旅游产品费用应依据旅游合同价格、发票金额进行认定。旅行社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相关依据的,均认定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实际结算的接待费用,应根据旅行社之间的财务往来费用及委托合同进行认定。旅行社所采购的服务内容费用总和应根据旅行社与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车(船)、娱乐等企业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进行认定。对其他旅游企业,只要是提供的服务低于商品或服务成本价的,就可以按照价格管理和市场竞争管理法规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20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20日至8月2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部门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8月26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整治重点,对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案件。特别是在暑期旅游高峰期以及“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中,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省级对口部门上报此次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和案件查处台账,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采取的好措施、好办法进行总结提升,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措施。
市发改委副主任王菊秋在会上指出,丽江部分景区、宾馆、酒店、购物店和娱乐场所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尤其是宾馆、酒店的价格恶性竞争严重,总体价格在全国属于偏低,严重影响了丽江的旅游秩序。白塔景区和观音峡景区存在不合理返佣的情况,宋城景区门票标价是280元,打出特价买一送一的活动,票价低至75元,严重低于标价,目前宋城已被约谈。而一些螺旋藻购物店实售价远远低于标价。各宾馆、酒店、购物店和娱乐场所标价签必须由发改委指导制作,不得自行制作。购物店必须严格执行标价签的价格,一旦发现发现存在与标价签相差过大的,一经查实,发改委将坚决处罚。如需了解相关情况,可拨打0888—5158247向发改委咨询。
各区县旅游局局长、旅游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负责人、旅游协会及分会主要负责人、市区内所有的旅游车公司、旅行社、景区点、旅游购物店、演艺场所负责人、部分星级宾馆(酒店)、特色民居客栈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会议。(伍策 尤紫璇 杨宇 王凯琳)